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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銓敘部書函以,103年6月1日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公保法)修正施行後,有關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公保)被保險人重複參加勞工保險、軍人保險、農民健康保險或國民年金保險之處理方式
於 2014/7/29 10:20:38 (195 人讀取)

說明:
一、依銓敘部103年7月21日部退一字第1033851283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1份。
二、有關公保被保險人重複加保之處理原則,說明如下:
(一)重複加保期間在94年1月20日以前者,其重複加保期間得予採計。
(二)重複加保期間在94年1月21日以後,至本(103)年5月31日以前者:
1、除公保法令另有規定外,重複加保期間如發生公保法所定保險事故,不予給付;該段年資亦不予採認;惟得併計成就請領養老給付之條件。
2、已繳納之公保保險費,除不可歸責於服務機關(構)學校或被保險人之事由所致外,不予退還。
3、被保險人如係因其他職域社會保險效力起算規定與公保不同所致,且不超過60日之重複加保年資,仍可採計。
4、公保被保險人如依規定得同時有2種職業而符合應參加公保及應參加其他職域社會保險者,須擇一參加,不得重複參加2種保險。
(三)重複加保期間在本年6月1日以後者:
1、同說明二(二)之規定。
2、得另受僱於固定雇主,擔任具有固定工作及薪給且屬其他職域社會保險應加保對象之職務者,自參加其他職域社會保險之日起60日內,得選擇溯自參加其他職域社會保險之日起退保;一經選定後,不得變更。逾期未選擇者或選擇不退保者,其重複加保期間之權利義務,說明如下:
(1)重複加保年資得採計成就請領養老給付之年資條件,且該段年資得依公保法第12條第2項及其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按「領取公保養老給付所據保俸額」與「已領受其他職域社會保險與公保養老給付性
質相近給付(如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或失能年金給付,軍人保險之退伍給付)所據保俸額」之差額,計給公保養老給付。
(2)重複加保期間發生公保養老以外之其他保險事故(殘廢、死亡、眷屬喪葬、生育及育嬰留職停薪等)時,不予給付;該段年資亦不得併計為請領其他保險事故給付之年資。
(3)應依公保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繳交公保保險費。
(4)依規定得重複加保之職務,應由被保險人之服務機關(構)學校依相關法規、內部管理規定或聘僱契約,覈實認定並出具證明送承保機關。
3、至於被保險人另以雇主身分兼職而應參加勞工保險者,無法比照前述受僱者選擇重複加保;惟仍得依銓敘部96年5月11日部退一字第09627749231號令釋,擇一參加公保或勞工保險。
三、由於本年6月1日修正施行之公保法有關重複加保相關規定未溯及適用,基於法律不溯既往原則,適用修正施行前規定請領給付之被保險人,仍應依修正施行前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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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考選部函以,請各機關(學校)協助以公共電子看板方式宣導「10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第二次食品技師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報名訊息
於 2014/7/29 9:55:26 (214 人讀取)

考選部請協助登載公共電子看板訊息

一、敬請於103年8月4日至14日登載
二、登載內容:「考選部訊息:103年建築師、技師、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定於8月5日起至14日下午5時止受理網路報名,請有意報考之民眾,儘速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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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有關本縣103年度中小學校長布達交接典禮時間更改為103年7月30日(星期三)下午1時整
  於 2014/7/28 13:42:21 (187 人讀取)

說明:
一、本局103年7月17日桃教小字第10300504101號函諒達。
二、旨揭典禮原訂於103年7月30日(星期三)下午1時20分假本府地下2樓大禮堂舉行,業更正為7月30日(星期三)下午1時整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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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轉知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臺北e大數位學習網已完成研習時數上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功能一案
於 2014/7/28 13:10:58 (184 人讀取)

說明:
一、「臺北e大」為臺北市政府經營之數位學習網,設立宗旨乃為提供公務員及民眾優質的終身學習管道,目前有超過43萬會員,1000餘門線上課程供學員選讀。
二、為服務全國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目前已完成研習時數上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功能,請協助轉知 貴屬學校教師踴躍參與學習。
三、配合旨揭功能開啟,惠請轉知同仁於登入本網站後務必進行「研習時數核發設定」,以免造成上傳錯誤,影響取得時數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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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永安國中103學年度第1次代理(課)教師甄選
  於 2014/7/24 13:40:00 (281 人讀取)

永安國中103學年度第1次代理(課)教師甄選
壹、缺額
一、英文科育嬰留職停薪虛缺1名。
二、特教科侍親留職停薪虛缺1名。
三、綜合科鐘點代課教師1名。
貳、報名時間:103年7月30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中午12時止。
參、甄選時間:103年7月31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前報到。
肆、詳情請參閱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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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函以,請同仁踴躍參觀莫拉克風災重建展示館,以及「永續台灣 看見莫拉克重建展」影像展,並觀看莫拉克風災紀錄影片
於 2014/7/24 8:21:26 (181 人讀取)

說明: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7月18日總處培字第1030040086號函轉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同年月15日重建行字第103000214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各1份。
二、 旨揭展覽及影片相關訊息如下:
(一) 103年8月8日: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啟用莫拉克風災重建展示館。
(二) 103年7月26日至8月17日:臺北市中正紀念堂舉辦「永續台灣 看見莫拉克重建展」影像展;另於103年8月22日至12月28日移展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三) 103年8月8日晚上9點:在臺灣國家地理頻道首播「莫拉克風災─重建家園」影片;另一部NGC拍攝之「莫拉克風災-希望重生」也將於103年10月10日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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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樹德科技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自即日起至103年8月22日止,接受各界推薦人選
於 2014/7/22 8:22:31 (250 人讀取)

樹德科技大學傑出校友遴選 樹德科技大學傑出校友遴選 樹德科技大學傑出校友遴選 樹德科技大學傑出校友遴選 樹德科技大學傑出校友遴選 樹德科技大學傑出校友遴選 要點
民國 96 年 4月 18 日 95 學年度第 學年度第 2學期第 學期第 2次行政會議審通過 次行政會議審通過 次行政會議審通過
民國 96 年 4月 25 日 95 學年度第 學年度第 2學期第 1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民國 98 年 4月 8日 97 學年度第 學年度第 2學期第 學期第 1次學務會議修正通過 次學務會議修正通過 次學務會議修正通過
民國 98 年 4月 29 日 97 學年度第 學年度第 2學期第 3次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次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次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次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民國 98 年 5月 27 日 97 學年度第 學年度第 2學期 第 2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民國 99 年 11 月 17 日 99 學年度第 學年度第 1學期第 3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民國 100100100年 5月 18 日 99 學年度第 學年度第 2學期第 3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民國 100100100年 6月 22 日 99 學年度第 學年度第 2學期第 2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民國 10 3年 6月 18 日 102102102學年度第 學年度第 2學期 臨時行政會議 臨時行政會議 修正通過 修正通過
民國 10 3年 6月 18 日 102102102學年度第 學年度第 2學期 校務會議 校務會議 修正通過 修正通過
一、為選拔並表彰對國家社會有具體貢獻及成就之傑出校友,樹立楷模光大譽鼓勵在 校學生奮發向上, 並依據本校學生事務處設置辦法 第六條, 訂定本校 傑出校友遴選 要點 (以下簡稱本 要點 )。
二、本校為辦理傑出友遴選作業,特設置「委員會」(以下簡稱), 二、本校為辦理傑出友遴選作業,特設置「委員會」(以下簡稱), 二、本校為辦理傑出友遴選作業,特設置「委員會」(以下簡稱), 由校長擔任主委員,副、教務學生事總研發公共室 主 任、各學院長及校友會代表三人合計十五擔當然委員。
三、 本各傑出校友推薦案由學生事務處 職涯發展暨校友服務中心(以下簡稱) 受理 後,提送本委員會辦理遴選事宜。凡具備第四 點規定之資格者,得經下列方式被推薦為 候選人:
(一) 校友總會或各地區推薦。
(二) 經系 (所)會議通過推薦。
(三) 本校教職員五人以上連署推薦。
(四) 被推薦人之服務機關首長。
四、 凡本校友在社會服務有具體傑出事蹟且熱愛母,堪為及生之表率並下列條件之一者,得被推薦為候選人 :
(一)學術成就類:研究、創造發明參加國際競賽獲得優異績者。
(二) 企業經營類:自行創、有卓越成就者。
(三) 藝文體育類:推展術、化活動有傑出表現者。
(四) 公職服務類:曾任或現政府機關擔民意代表等,有卓越貢獻者。
(五) 社會貢獻類:長期熱心公益、造福人群,有具體者。
(六) 捐獻贈與類:熱心校務並助本或友會,達一定之金額者。(標準另訂) 捐獻贈與類:熱心校務並助本或友會,達一定之金額者。(標準另訂)
(七) 其它:行誼、聲望品德專業領域表現優異或他良事蹟曾獲政府揚而為 校增光者。
五、 傑出校友之遴選 每年舉辦一次,推薦候傑出校友之遴選 每年舉辦一次,推薦候傑出校友之遴選 每年舉辦一次,推薦候傑出校友之遴選 每年舉辦一次,推薦候人名額不限,被推薦之候選須經畢業系 人名額不限,被推薦之候選須經畢業系 人名額不限,被推薦之候選須經畢業系 人名額不限,被推薦之候選須經畢業系 人名額不限,被推薦之候選須經畢業系 人名額不限,被推薦之候選須經畢業系 (所)、 院審核通過後,逕送本委員會議決。
六、推薦期間:每年 六月一日起至 八月三十 一日止。
遴選 期間:每年 九月份召開本委員會議,辦理相關 投票 事宜。
傑出校友名額由本委員會投票決議之。
七、 推薦人應填具表一份 (表格可由職發中心網頁下載或向索取)如附件一, 於推薦期間內,逕送承辦單位。
八、 本委員會開時,應有 二分之ㄧ 以上委員出席始得開議,並經 出席 委員 二分之ㄧ(含) 以上同意時,始得決議。但傑出校友之遴選應經 三分之二(含) 以上 出席 委員之同意 始得當選。
九、 頒獎與 表揚:
(一)於校慶日頒發傑出友獎牌乙座及當選證書,並公開表揚之以資鼓勵。
(二)將傑出校友具體事蹟發布新聞媒及刊登於、學網頁表揚之。
(三)邀請傑出校友返經驗分享,傳承其成功之心路歷程以為後進學弟妹表率。
十、本要點經行政會議及校務通過,陳請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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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公告103年桃園縣立永安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複試錄取榜單。
於 2014/7/21 16:44:06 (815 人讀取)

桃園縣立永安國民中學公告 中華民國103年7月21日
依 據: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第6次決議事項辦理。
主 旨:本校103學年度新進教師甄選聯合複試錄取榜單。
一、理化科- 張詠渝、謝光紀。
二、歷史科-吳東展。
三、特教科-劉懿儀、黎宥瑄。
附註:正取人員應8月1日上午10時30分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未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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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為服務參加「103年第二次專技高考醫師中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中醫師、營養師、心理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103年專技高考法醫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師考試」臺東考區考生市區內交通往來,臺東縣政府安排接駁車於8月1日至3日往來臺東火車站至東海國中試區間免
  於 2014/7/21 10:40:52 (169 人讀取)

說明:
一、旨揭考試臺東考區訂於8月2日至3日假本縣縣立東海國中舉行,為服務參加報名東部考區之民眾免於舟車勞頓,並營造人性關懷互動良好的便民措施,特安排免費接送服務如下:
二、8月1日(17:40):臺東火車站-康橋飯店-福康飯店-公教會館-東海國中,1班次。
三、8月2日(19:35):東海國中-臺東火車站,1班次。
四、8月3日(17:55):東海國中-臺東火車站,1班次。
五、8月3日(18:55):東海國中-臺東火車站,1班次。
六、以上接送服務接駁車時刻表及路線圖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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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函轉有關南華大學103學年度「推廣教育生死學系學士暨碩士學分班」招生簡章1份
於 2014/7/21 9:46:38 (212 人讀取)

說明:
一、請 貴單位鼓勵所屬踴躍報名加,以加強同仁專業知能,而符合教育部推動「終生學習」之政策。
二、課程資訊及報名表請參閱本校教務處招生資訊(進修及推廣中心網頁 http://academic2.nhu.edu.tw/main.php )。
三、嘉義區學分班詳情請洽:許小姐 05-2325982轉8111,佛
光山嘉義會館( http://www.nan-hua.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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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轉知中原大學辦理103年度桃園縣國民中小學「校長全人教育領導知能碩士學分班」及「主任全人品格專業知能碩士學分班」招生資訊一案,詳如說明
於 2014/7/21 9:36:50 (210 人讀取)

說明:
一、 依據中原大學103年7月10日原推字第1030002178號函辦理。
二、 該校為充實本縣中小學未來領導者之專業知能,協助提高其學校領導之經營實務能力與學術修養,並配合桃園縣校長、主任甄選儲訓之所需,以培養具有全人卓越、品格出眾、教育專業素養傑出之領導人才,特舉辦旨揭專班。
三、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3年7月31日止。
四、 上課地點:該校(中壢市中北路200號)。
五、 招生訊息及報名表請至該校推廣教育中心網站下載
http://oee.cycu.edu.tw/oee/ad/103/103a1/103edu-officer/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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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新進教師注意! 103學年度新進教師複試審查通知
  於 2014/7/21 8:50:12 (246 人讀取)

103學年度新進教師複試審查通知
(一)報到時間:103年7月21日中午13:00
(二)地點:本校人事室
(三)請攜帶下列證件:(依序裝夾成冊)
1.報到通知單
2.畢業證書(正本、影本)
3.教師證書(正本、影本)
4.個人教學優良事蹟(影本) (如無免附)
5.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6.新進教師基本資料表(如附件檔案)
(四)檢附當日複試審查作業流程表乙份,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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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國立聯合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自即日起至103年9月15日止,接受各界推薦人選
於 2014/7/18 14:51:51 (181 人讀取)

說明:
一、依據「國立聯合大學傑出校友選拔辦法」辦理。
二、本校103年度傑出校友選拔作業自即日起開始受理,敬請各機關踴躍推薦候選人選,於103年9月15日(星期一)前將推薦表寄至本校秘書室公共事務組辦理。
三、所附表格不敷使用,可自行上網影印或逕自上網下載(
http://www.nuu.edu.tw/UIPWeb/wSite/lp?ctNode=11347&mp=7&idPath=11268_11346_11347 )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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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編製最新數位學習課程已於「地方行政研習e學中心」(http://elearning.rad.gov.tw/)、「環境教育及訓練數位學習網」(http://edutrain.epa.gov.tw/)上架
於 2014/7/18 14:17:37 (235 人讀取)

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編製最新數位學習課程已於「地方行政研習e學中心」(
http://elearning.rad.gov.tw/ )、「環境教育及訓練數位學習網」
http://edutrain.epa.gov.tw/
)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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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國立臺南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辦法及第27屆傑出校友推薦表各1份,請同仁並踴躍推薦
於 2014/7/18 13:59:35 (211 人讀取)

國立臺南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辦法
82 年10 月14 日行政會議修訂
93 年8 月26 日行政會議修訂
97 年6 月18 日行政會議修訂
99 年6 月23 日行政會議修訂
102 年5 月8 日行政會議修訂
第一條 宗旨:為表揚本校歷屆校友秉持立校精神及理念,熱心公益,對國家社會
有具體特殊貢獻或成就者,以樹立校友楷範,發揚南大(南師)精神。
第二條 主辦單位:校友服務中心
第三條 表揚時間:每年校慶
第四條 表揚地點:國立臺南大學(台南市樹林街二段33 號)
第五條表揚類別與標準:
一、教學類:任職各級學校教師具有特殊表現之具體事實者。
二、行政類:任職公私立學校校長及政府機關行政人員,著有優良績效者。
三、學術類:從事學術研究有卓越貢獻者。
四、服務類:從事企業及社會工作有卓越貢獻者。
五、文藝體育類:在文化、藝術或體育領域有卓越貢獻者。
第六條 推薦日期:自即日起至 9 月30 日止。
第七條 推薦方式:
一、各縣市校友會推薦。
二、本校教師或校友服務中心推薦。
三、服務之機關首長推薦。
第八條 審查方式:由校長聘請曾任或現任本校師長、校友總會理監事、縣市校友
會、社會公正人士等15 人組成「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校長
兼主任委員,以進行初審、複審。
第九條 表揚名額:每類 2 名,如未達表揚之標準者從缺。
第十條 其他不屬於表揚類別而有傑出表現或特殊貢獻者,由委員會審查後表揚。
第十一條 表揚方式:由校長於每年校慶時公開表揚之,並頒發獎牌一座,以資激勵,
其具體事蹟刊登「南大報導」、「校友通訊」,並發布新聞廣為顯
揚。
第十二條 附則: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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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國立聯合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自即日起至103年9月15日止,接受各界推薦人選
於 2014/7/18 11:35:54 (201 人讀取)

說明:
一、依據「國立聯合大學傑出校友選拔辦法」辦理。
二、本校103年度傑出校友選拔作業自即日起開始受理,敬請各機關踴躍推薦候選人選,於103年9月15日(星期一)前將推薦表寄至本校秘書室公共事務組辦理。
三、所附表格不敷使用,可自行上網影印或逕自上網下載使用。
http://www.nuu.edu.tw/UIPWeb/wSite/lp?ctNode=11347&mp=7&idPath=11268_11346_1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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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有關本縣103年度中小學校長布達交接典禮一案
於 2014/7/18 11:32:53 (228 人讀取)

說明:
一、 依據本縣103年度中小學校長布達交接典禮實施計畫辦理。
二、 旨揭典禮訂於103年7月30日(星期三)下午1時20分假本府地下2樓大禮堂舉行。
三、 請轉知102學年度退休、連任、調動及新任校長於典禮當日中午12時20分至會場報到彩排,如有要事確定不克到場,請派代理人員出席。
四、 各校得自行準備花束贈予上開校長以表達歡送及歡迎之意;當日觀禮及工作人員,請所屬學校准予公(差)假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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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辦法及第19屆傑出校友推薦表各1份,請轉踴躍推薦
於 2014/7/18 11:30:58 (215 人讀取)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傑出校友選拔暨表揚辦法
經87年9月16日國北師第83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93年2月4日國北師第144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95年1月4日國北教大第6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2年6月26日國北教大第94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3年6月25日國北教大第107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為宏揚北師優良傳統及學風,鼓勵並肯定北師校友敬業、創業;服務人群、社會;貢獻國家、民族之傑出成就,特訂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傑出校友選拔暨表揚辦法」(以下稱本辦法),每年選拔1次,予以隆重表揚,並為後學之典範。
第二條 凡本校歷屆日、夜間及暑期各科、班、系、所畢(結)業,於下列各領域中有卓著表現,足
為楷模者,皆可推薦之:
一、教學類:任職公私立各級學校教師,具有教學等特殊優良表現或服務教育25年以上
富教育愛等具體事實者。
二、行政類:任職公私立各級學校校長及教育行政人員,具有特殊優良績效者。
三、學術類:從事學術研究或藝術創作,有卓越貢獻者。
四、服務類:從事社會各類服務工作,有傑出之表現或貢獻者。
五、其他類:不屬於前項表揚類別而有傑出表現或特殊貢獻者。
第三條 表揚傑出校友之人數每年度至多以20名為原則。
第四條 本校傑出校友推薦期間為每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
第五條 本校傑出校友推薦方式如下:
一、由本校各單位主管暨現任或退休教師5人以上之連署推薦;
二、由本校各縣、市校友會或連絡中心推薦;
三、由校友之服務機關首長主動推薦;
四、由校友5人以上連署推薦;
推薦表由本校統一印發,格示如附表。
第六條 本校傑出校友審查程序及方式如下:
一、初審:由本校秘書室及校友中心成立資格審查小組,負責採資料審查,包含以電話訪談推薦人,必要時得實施實地訪查,作為決審時之參考。
二、決審:由本校成立「傑出校友評選委員會」負責決審工作(委員會由本校師長代表7-9人及校友代表5-7人組成);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並設執行秘書1人,綜理選拔事務。
三、審查時間:初審時程為9月1日至9月30日,決審時程為10月1日至10
月31日。
第七條 獲選為本校傑出校友者,本校將以以下方式表揚之:
一、贈獎:由本校頒贈每位傑出校友獎牌1座暨當選贈證書1幀。
二、報導傑出事蹟:除出版「芳蘭菁英錄」—傑出校友紀念專輯之外,並在國內、外重要媒體及本校有關刊物上予以報導、顯揚。
三、安排傑出校友於本校或各系、所學生集體活動時,返校傳承生涯規劃、奮鬥成功之心路歷程,作為學弟、妹之參考與楷模。
第八條 新產生之傑出校友應於每年本校校慶慶祝大會上,隆重表揚之。
第九條 本辦法之相關事項由本校秘書室校友中心辦理之。
第十條 本辦法經本校行政會議通過,並經校長核定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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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有關臺北市立大學舉辦「大學民主與通識教育研習活動計畫─民主思潮與全球化教育學程課程計劃」,請審酌業務情形參加
  於 2014/7/16 15:28:51 (174 人讀取)

說明:
一、授課期間:103年9月6日、7日(星期六、日),共二日。
二、地點:臺北市立大學(博愛校區)。
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
一、本課程全程免費。本學程規劃16小時的課程,學員全程參加研習課程者,即以臺北市立大學名義發給「民主思潮與全球化教育學程」證明書。
二、凡參加本活動可獲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認證時數,依實際參與時數申報之。
三、詳細辦法及內容請參閱附件。
四、聯絡人:臺北市立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孫淑霞組員,聯絡電話:02─23113040轉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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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轉知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辦理「中華民國第52屆十大傑出青年頒獎典禮活動」,請 貴校協助薦舉相關專業領域傑出青年,參與全國傑出青年選拔
於 2014/7/16 10:51:29 (193 人讀取)

說明:
一、 依據桃園縣政府社會局103年7月14日桃社發字第1030032362號函辦理。
二、 本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表揚大會」頒獎典禮預定在桃園縣舉辦,希冀 貴校薦舉相關領域專業類別傑出青年參與選拔,彰顯桃園年輕城市特色,亦為本縣增光。
三、 表揚類別包含:(一)科學及技術研究發展類(二)基層勞教類(三)企業、創業及經濟發展類(四)醫學研究類(五)社會服務類(六)體育技藝類(七)文化及藝術類(八)公共行政類(九)農漁環保類(十)兒童、性別及人權關懷類。
四、 報名資格:相關十大傑出青年選拔辦法及報名表下載,請至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網址:
http://www.taiwanjc.org.tw/
「中華民國第52屆十大傑出青年選拔辦法」,報名截止日期為103年7月31日,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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